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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重伤 法律援助帮索偿

2018-04-23 16: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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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致重伤 法律援助帮索偿

  ——当事人为藁城区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

  2018年3月20日,拿到第一笔赔偿金的当事人亲属面带着微笑将两面鲜艳的锦旗送到了藁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手中,并接受《藁城新闻》栏目采访报道。藁城区司法局郭建忠局长亲临现场,郭局长目睹着200多张厚厚的案卷材料,感慨的说:百姓的事无小事,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由衷地对援助中心以及援助律师的辛勤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

  4年前的2014年3月,藁城区梅花镇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致使当时未满9岁的小女孩曹某涵右腿高位截肢以及肛、肠等多个器官的严重毁损,曹家的生活一度陷入黑暗。事故当时,肇事人刘某驾驶严重超载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沿藁梅路由南向北行使至与衡井线交口红绿灯处右转时,与同向曹家母女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乘车人曹某涵受重伤,及双方车辆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经鉴定,曹某涵为重伤二级,肇事人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曹家辗转河北省、天津、上海等各大医院为其医治,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2014年援助中心接案后,立即指派河北四明梁丽英律师承办此案,梁律师主动了解案情、认真查阅相关案卷,作为受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积极参加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庭审,肇事人受到了应有的刑罚处罚。由于受害人伤势严重需要多少次的手术,实际费用无法估算,民事部分另行起诉。

  在历时3年多的时间里,受害人历经14次的大手术,各项费用高达100多万元,因当事人法律意识不足,票据证据混乱、遗失,为尽可能助当事人索偿,梁律师多次与受援人沟通,反复完善证据材料,仅票据收集、粘贴250余页,2017年底(2014)藁民初字第01358号民事判决书终于出判确认总计赔偿各项损失1179243.27元。在判决生效后,梁律师又积极跟进,帮助递交强制执行申请,在执行庭与肇事方达成了还款协议,依法为受害人讨回了公道。

  接受采访时,当事人亲属忍不住流下了感动的泪水,“多亏有法律援助无偿地帮助我们有困难的人”。“伸张正义为民解忧”,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正是通过每一个的咨询解答、每一人的来访接待、每一起的案件援助,尽心竭力为群众服务,架好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心桥,惠民生,促和谐,让群众有更实在、更有内涵、更丰富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受援人撑起一片正义的蓝天。

  (武改素、王丹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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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藁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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