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不予法律援助 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近日,王某向平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要求提起民事诉讼,索要租赁费。2017年,申请人王某将自家购买的某商铺对外出租,到今年2月租期满一年,租赁人拒付租赁费。 申请人王某来援助中心时未提交村委会出具的经济状况证明,又不符合《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中无需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情形。同时,申请人王某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是合同纠纷,按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规,合同纠纷不属于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工作人员向其做了详细的解释,告知其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并让其阅读了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建议其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进行解决。最终,当事人表示理解和感谢。 任显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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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平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