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人民检察院学习吕建江先进事迹之三不待扬鞭自奋蹄
有这样一位检察官,他勤勤恳恳,理想与信念根植心中;有这样一位检察官,他深钻细研,政治与业务本领高强;有这样一位检察官,他低调内敛,工作与生活两袖清风。他敬业扎实,他诚恳和善,他进取不断,他就是不待扬鞭自奋蹄的检察官—赵永永。 赵永永同志2010年参加工作,起初就职于云南省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在云南工作的六年间,他累计办案200余件,连续四年获得优秀公务员称号,2016年还荣立了个人三等功。自2016年底来到石家庄市矿区人民检察院后,他在这片热土上,又开始了新的耕耘。 赵永永同志负责案管、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两法衔接、公诉、检委会工作,虽然肩上的担子很重,但是他从来不抱怨,总是默默无闻地干好每一项工作。办公桌前,有他专注的神情;公诉席上,有他飞扬的神采;浩瀚的案卷中,有他查疑析微的耐心与细致。将近两年的时间里,他办理各类案件百余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累计发表理论调研文章22篇,宣传稿件100余篇,扎实地让理论成果指导实践。 赵永永就是这样,没有豪言壮语,却有扎实的业绩;没有人前风光,却有百姓称赞;他总是敬业奉献,蓬勃向上;他总是勤恳扎实,蓄力创造更多的辉煌。他犹如一头老黄牛,在自己的岗位上,不待扬鞭自奋蹄,默默地成长着,进步着,担当着,奉献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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