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超额履行义务的诚信被执行人点赞
在法院执行工作中,感动和温暖不仅只会在执行法官和申请人之间传递,有时在被执行人身上也会“超有爱”。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执行局刘昊团队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被执行人出人意料的超执行标的3.5万元给付申请人。 这起案件要追溯至2016年,侯某因借款纠纷将张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达成了偿还30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的协议,后张某未完全按期履行给付义务。2018年2月,侯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本金和利息共计34.5万元,但此时张某因经济状况不佳,一时难以履行。 但张某坚持以诚信作为处事之道,将偿还这笔债务作为全家头等大事,积极进行多方筹款和资金周转,待其最终具备了还款能力后,便一次性向侯某账户转入38万元,这其中除侯某申请执行的本金和利息34.5万元外,还包括主动给付侯某的延迟履行利息、执行费等款项3.5万元。 当侯某收到38万元款项后,便提出要将延迟履行利息、诉讼费和执行费用退还张某,但张某却坚持给付38万元,二人相逢一笑化纷争。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张某在缺少还款能力的时候,使其心急如焚的,不仅是一纸法律文书,还有内心沉甸甸的责任感和感恩情。而这份诚信,既是一个人最宝贵的品质,更是一个社会最宝贵的财富。 谁说法律仅有威严而缺少温度,谁说执行办案只代表难以修补的感情创伤与割裂,只要心中充满良知道德,只要保持对法律的尊崇敬畏,即便是被执行人,也一样能够彰显真情和初心。让我们为这样诚实守信的人点赞! |
关键词:执行 的 某 一 万 |
责任编辑:桥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