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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合作伙伴成冤家 协调和解一笑泯恩仇

2018-07-16 17: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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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 月29日上午,随着申请人河北某公司与被执行人在交接笔录上的签字,一起因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纠纷,致此圆满解决,该案能够顺利和解执行,充分体现了执行工作的灵活性,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让当事人满意。 申请执行人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某登租赁合同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登在十五日交还所租赁房屋,并支付承包金及违约金共计209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登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某公司向我院申请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案件由执行局局长孙士渊承办,孙局长首先阅读了案卷卷宗,对双方争议的焦点有了初步的了解,随后积极约谈了双方当事人逐渐了解了详细的情况:原来申请人某公司在签定租赁合同前因欠交电费,被电力公司停止供电,被执行人王某登租赁房屋后因断电一直无法投入经营,在多次与申请人协商无果后,交纳了所欠的电费,致此便不再向申请人支付租金,才有了此案的裁判结果。 执行法官最初接触双方当事人时,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都较为强硬、对抗情绪大,案件处于僵局之中一时无法拿下。这时孙局长又了解到此案的被执行人王某登向法院起诉了此案的申请人某公司,要求某公司返还押金200000元和替某公司交纳的电费75000元,双方的矛盾因王某登的起诉再次升级。如果强制执行该案势必会再次激化双方矛盾,案子可以了结,但是事无法了结。经过多方考虑,结合精准执行的实施意见,孙局长决定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彻底化解双方的矛盾积怨,以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5月22日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孙局长组织双方进行了一次彻底的长谈,一方面向被执行人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利用法律的威摄力给被执行人施压。另一方面劝说申请执行人作出让步,争取早日将此事解决完毕。最终在法院的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在和解协议签署后不到十天的时间,双方就将和解协议履行的内容完毕。同时,王某登也向法院撤回了对某公司的起诉。双方表示今后要不断加强合作,共同互创互赢。 孙局长常常这样说:“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干执行不仅仅是要让申请人满意,还应当要让被执行人信服,我们在保障申请人利益的同时,还要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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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赞皇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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