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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被盗电动车 赔了“钱财”又折兵

2018-08-10 16: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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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井陉县王某为节省购车成本买来盗窃的电动摩托车,结果赃物被鹿泉警方追回,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7月11日,鹿泉区公安局获鹿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范某的报警称:在城区某电动车维修店找到了一个月前自己丢失的电动摩托车。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去该店调查,受害人范某指着店内一辆九成新的电摩说:“6月1日晚上,与朋友在鹿泉与井陉交界处的一家饭店吃饭时被盗,因天黑路远当时没有报案。没想到今天路过该店时,看到了我的电摩,并且电动车有两处可以证明是我的。”

  店主张某向前来调查的民警反映说:“该车是井陉县的王某让维修的。”为预防嫌疑人逃脱,民警穿便装在店周围等候。下午3时许,嫌疑人来推车时被民警带回派出所讯问。

  据调查,王某经常外出打工,自己骑的电动车经常发生故障,今年麦收前想买一个新电动车,为节省购车成本,找到邻村的刘某以1600元的价格买得价值3000多元的电摩,明知电动车是刘某偷来的,自己却认为是别人偷窃不是自己偷窃的不会被抓,没想到同样犯法。该所根据王某的交代,顺藤摸瓜,于当日晚10时许将嫌疑人刘某抓获。嫌疑人刘某对今年6月1日晚,在井陉与鹿泉交界处某饭店盗窃电动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7月12日,鹿泉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刘某、王某二人予以刑事拘留。

  嫌疑人王某虽是无意所为,可因贪欲故意为之,而引火上身,赔了“钱财”又折兵,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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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鹿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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