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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工作动态

2018-08-13 15: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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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纪委召开专题会议,对扫黑除恶斗争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涉黑涉恶腐败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加强领导,认真学习。成立治理涉黑腐败工作专班,专班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郑红桥牵头,监察委委员张景峰分管,专班办公室设在党风政风监督室。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中纪发[2018]2号文件,以及省、市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二是广开渠道,挖掘线索。认真梳理近五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从中发现违纪党员干部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线索。针对通过县纪委信访室接到的信访件,进行了一次线索排查大起底,认真研判信访举报中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腐败的案件线索。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着力发现案件线索。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加强核查督办,建立专门台账,定期盘点销号。要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确保件件有着落。三是严格执纪,严肃监督。会同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打虎”“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要紧盯不放,深挖见底。坚决查处乡镇党委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渎职问题,对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严格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对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从严从快查处,绝不护短遮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县委组织部精心组织,充分摸排,严把人选“入口关”,把“扫黑除恶”工作推向纵深,确保村“两委”换届工作依法、民主、有序进行。一是摸清“村情、民情和选情”。县委组织部成立6个分包乡镇调研工作组,深入各乡镇和行政村,对重大矛盾纠纷、宗教等干扰换届等问题,走访调研,研判分析,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两推一选”铺平道路。工作开展以来,6个工作组共调研走访56次,召开调度会6次,梳理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班子较弱的“难点村”,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选举工作预案。二是筑牢换届“防火墙”。严格落实“五选”“十不选”的要求的基础上,联合纪检、公安等部门“五联审”,逐一对村“两委”正职候选人情况进行审查,对于政治不强、存有污点疑点的,坚决剔除出选举范围之内,防止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村干部队伍。三是“两委”换届试点先行。按照先整顿后换届的原则,结合“百日攻坚”行动,各乡镇分别确定1个难点村为试点村先行换届,以达到警示震慑的效果,为换届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截至目前,市委常委领导联系的马铺村顺利完成了村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未发现涉黑涉恶因素影响村“两委”换届的行为。

  县委宣传部积极配扫黑除恶工作,通过宣传报道,持续强化正面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务实干事、奋而进取、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对县域内新闻单位进行全面部署。开设专题、专栏。县电视台、政府工作网站、深泽发布等要在重要版面、重点新闻节目开设退伍军人典型事迹专栏,连续报道我县各单位扫黑除恶动态。二是加强正面引导。结合全县中心工作,组织刊发一批指导性的言论,深入宣传中央、省、市委的政策法规,准确传递权威声音。针对社会上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及时组织刊发、转发相关文章,澄清模糊认识、深化思想共识。三是做好对上报道。围绕我县扫黑除恶工作的特色亮点,加强与中央、省主要媒体和网络媒体的沟通对接,通过共同策划选题、同步采访报道、联合组织活动等方式,有重点的邀请中央、省主要媒体来我县有针对性地进行采访报道。

  县公安局成立以公安局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于2018年2月26日成立5人建制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队。多次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议及全体民警会议。组织全体民警学习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多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研究、学习、部署、推进、调度等工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梳理核查省厅转发涉黑涉恶线索4条,梳理各所队涉黑涉恶线索79条,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2条;打击恶势力集团1个,涉黑涉恶团伙1个,侦破涉黑涉恶刑事案件5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5人,其中刑事拘留13人,取保候审1人,逮捕5人,上网追逃5人,尤其是强势打击惩处以兰天为首的恶势力集团,极大的震慑了可能滋生涉黑恶类违法犯罪的重点地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人员,起到了进一步净化深泽县社会治安环境的良好效果。

  县法院对扫黑除恶工作高度重视,一是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设了审理指导组、宣传组、执行组、综合保障组,对各组的工作职责任务进行了明确。领导小组自觉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机关的协调配合。二是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做头等大事,精心谋划,周密组织,抽调精兵强将充实审判力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真正做到除恶务尽。三是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前,抽调审判业务精通、经验丰富刑事法官提前介入,了解案情,指导侦查、起诉。四是严格依照两院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省高院省高检公安厅《关于办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市中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的规定,严格依法办案,严格审判程序,依法从重惩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保护伞”,着力铲除黑社会犯罪的经济基础和保护伞,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县检察院成立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职责。组织工作人员走上街头,通过展示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接受咨询、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日”活动,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60余人次,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4案5人,批准逮捕4案5人。

  县司法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一是利用赶大集的形式,到农村进行宣传活动,共宣传30次,发放宣传材料和宣传品2000余份,同时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行为。二是加强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组织召开了全县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大会,对全县18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深刻的思想教育,教育他们主动远离违法犯罪,主动检举涉黑涉恶行为。三是加强对律师的教育指导工作。组织召开了全体律师参加的扫黑除恶工作教育培训会,要求全体律师讲规矩守纪律,在开展辩护工作中,严禁为黑恶势力违法取证、违法辩护。建立健全律师办理涉及涉黑涉恶案件的请示报告制度,明确律师事务所是案件办理的第一责任人。

关键词:深泽|扫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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