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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法院七人制合议庭首次开庭审理一起公益诉讼案件

2019-03-07 10: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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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5日上午,新乐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新乐市检察院对被告单位新乐市东王镇东里村村民委员会、被告人耿某因涉嫌滥伐树木罪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这是该院首次审理的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也是《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后修改后该院首次采取“三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制合议庭审理案件。

  基本案情:2015年3月3日,经新乐市东王镇东里村村民委员会研究决定,时任新乐市东王镇东里村村委会主任的被告人耿某南与时任新乐市东王镇东里村支部副书记(主管全面工作)的被告人耿某丰在未向新乐市农林畜牧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的情况下,将东里村村集体的2189株速生杨树砍伐后卖掉。经新乐市农林畜牧局执法大队2015年3月5日测算的平均单株材积0.201立方米计算,采伐总蓄积为439.989立方米。

  公诉机关在审查此案后,依法对涉案的被告单位新乐市东王镇东里村村民委员会、被告人耿某南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诉机关认为,新乐市东王镇东里村村民委员会、被告人耿某南的行为涉嫌滥伐林木罪,请求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就民事部分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其被告单位新乐市东王镇东里村村民委员会对其私自砍伐的2189株速生杨自行补植(确保存活),或者支付植被恢复所需费用48158元。

  在庭审中,审判庭首先就刑事部分进行了审理,公诉人按法定程序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就定罪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随后,新乐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就民事部分进行了质证、辩论。

  本案将择期宣判。

  根据2018年4月27日实施《人民陪审员法》相关规定,本案属于应适用七人合议庭审理的范围,“三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所组成的合议庭确保了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科学公正。审判长刘彬在庭后表示:“人民陪审员来自不同岗位,他们的职业和专业会提出非常独到、有建设性的观点,同时避免了专业法律人的思维惯性,为案件中事实部分的审理提供了很好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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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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