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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个人隐私保护

2019-03-15 10: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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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就“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相关问题记者提问法院在实际执行工作中,如何处理好曝光和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做出了相应的解答。

  我们所说的“老赖”,在法律意义上,叫做“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有履行能力但是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隐私权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个人隐私保护看似矛盾,实则不然。将“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有明确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5条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又细化了相关事项,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有关信息,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实际的执行工作中,人民法院也是选择其中情节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以敦促他们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将公开的内容严格限定在法律的范围之内,并对关键信息进行技术处理尽可能地保护隐私。

  实践证明,一旦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往往就处处受限,这样能够督促他们积极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只要失信被执行人一旦履行了法定义务,相关的联合惩戒措施也同时解除。在攻坚执行难方面,都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相信在未来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这一举措将很好的推进我们社会诚信建设和解决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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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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