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舍五入”的结账系统
张女士周末和朋友逛街,在自选商店选了一件商品,看过商品的标价是19.9元,结账时用微信扫商家的收款码后,显示扣款20元。询问商家为何比标价多收1毛,答复:结账系统自动四舍五入的。张女士很是疑惑:因为结账系统是四舍五入的,将明码标价的商品多收1毛合理合法吗? 相信有不少人在超市、饭店等地方消费时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根据明码标价实际消费的金额与最终收取的金额不一致。但这普遍适用的收费方式实际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且《消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因此,商家就应当按照梭标示价格向消费者收取费用,以结账系统自动四舍五入为由而多收取的几毛、甚至仅仅是几分钱,也是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商家可以让利不收取零头,但不能以四舍五入方式变相提价。 虽然多收消费者的金额不大,但有不少消费者遇到这类情形选择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媒体报道消费者因此向法院起诉商家的案例也屡见不鲜,这充分体现了人们法治意识的提升。对于这类小额纠纷,建议消费者首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建议消费者向工商机关及消费者协会申诉、投诉,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元化的渠道,既可以节省审判资源,又可使消费者在降低维权成本的同时更好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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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