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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套路深变异快政府监管持续发力

2019-05-20 10: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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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下接头”向“网络传销”转变;“产品营销”向“投资理财”转变;“会议销售”向传销转变……近年来,传销活动纷纷变种升级。

  与此同时,对于传销,监管部门的打击力度也在加大。《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目前,全国已有29省(区市)建立了由政府或政法部门直接领导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

  花样翻新传销需警惕

  作为国家倡议,“一带一路”近年来热度不减,不法分子竟将传销的主意“打”在了“一带一路”上。

  2018年4月,江西一男子以投资“一带一路,金砖脱贫”项目为名,组织、领导传销,涉案数十万元,被当地司法机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逮捕。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赵辉介绍,目前传销的形式已经发生很多变异,名目花样更是五花八门,辨识度更难。

  以往的传销组织往往通过夸大公司业绩,许诺公司发展“潜力”,描绘公司“美好愿景”等诱惑受骗者。而现在传销组织越来越多将国家政策和领导人活动巧妙嫁接到传销模式和传销活动中,往往打着“一带一路”“互联网+”“国企改革”“工业4.0”等政策旗号,谎称“项目”有国资背景、政府扶持,同时贴上私募、机密等标签,诱惑力、迷惑性、鼓动性更强。

  此外,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当前打着“投资理财”招牌进行传销的案例也很多。他们大多以金融理财项目等高回报、零风险投资理财吸引受害人加入。

  赵辉说,这种传销模式更具欺骗性,隐蔽性也更强。以往人们对传销的认知往往局限在失去人身自由、授课式洗脑等印象中。但是投资理财式的传销模式,却有着不限制人身自由、成员自愿加入、纯资本运作等“迷幻”形象,普通群众很难识别其中的“关窍”。

  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

  2018年,石家庄市出现一个销售“长泰灵”抑菌剂为幌子的网络传销组织。这一组织通过网站发展会员,利用奖励分配制度,吸引会员再度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会员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的依据,会员最少投资2500元,最多投资10000元,案发时会员已达到16490人,涉案金额9336万余元。

  在查处此案过程中,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模式,对这一组织进行实时线上监测,跟踪监控,并通过主动关注QQ群、微信、微博等获取重要线索信息,利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网络市场监管系统进行监控,开展大数据分析,锁定了这一组织涉嫌网络传销的违法证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谢望原介绍说,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均使用假名或者代号,彼此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来完成。网站要求成员汇款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操纵者由明转向暗,下线被执法部门查获后,上线能马上逃之夭夭。因此打击难度更大,需要转变传统的监管思路。

   “抓早打小”严防增量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网络传销已逐步取代聚集式传销成为主流,已全面渗入社会公众、经济金融等领域,并逐步向危害社会稳定传导。并明确广东、北京、山东、江苏、浙江、上海是涉嫌网络传销市场主体注册地的主要集中地,要求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创新工作措施,加强重点整治。

  针对网络传销模式的特点,市场监管总局适时推出“四步工作法”,即通过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消灭传销存量,堵住传销增量,核心精神就是“抓早打小”。

  “四步工作法”具体是,第一步,线上监测,指运用互联网技术监测发现网络传销案源线索。这主要依靠重庆、浙江、泉州、深圳等总局网络传销监测点单位不断丰富数据归集渠道,完善监测模型,完善风险指数,最终准确研判。

  第二步,线下实证,是指案源线索及监测成果的查证和运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总局网络传销监测点单位转办、外省市移送的案源线索后,建立台账,迅速开展线下实证工作,并及时向总局经济执法局汇报实证结果。

  第三步,多措处置,是指根据线下实证结果,区分情形分类进行处置。比如,根据各涉事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分情形分类处置,视情况及时提请本地党委、政府牵头处置。对涉事市场主体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要及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向社会提示风险等。

  第四步,稳妥善后,是指在查处传销案件过程中,特别是对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措施打击的重大传销犯罪案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教育遣返、维稳等后续处置工作。

  

司法部:截至4月底各地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13000多项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2019-05-15 09:14

  人民网北京5月14日电(记者尹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下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介绍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有关情况。刘振宇介绍,2018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顺应企业和群众呼声,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国务院办公厅随后印发了《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司法部按照国务院要求和《通知》部署,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截至今年4月底,各地区、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13000多项。

  刘振宇介绍,近一年来,司法部积极加强组织实施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清理工作的进行。一是精心组织部署。《通知》印发以后,成立了司法部部长任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清理工作联络机制,并通过召开会议、制定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印发工作简报和问题解答、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推进各地区、各部门扎实做好清理工作。二是开通投诉平台。截至今年4月底,“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共收到相关投诉1221件,已督促办结1109件,剩余112件正在办理中。平台实实在在地解决了投诉群众的难题,大家的反映很好。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及时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抓紧开展清理,按期完成任务。比如,对2018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的北京市提出的26项证明事项,督促国务院有关部门全部落实到位。

  据介绍,这次证明事项清理的范围主要包括各地区、各部门通过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以及无设定依据的证明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也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对确应取消的,通过法定程序予以取消。具体来讲,主要涉及五类证明:一是对法律事实的证明,如身份证明、出生证明、死亡证明;二是对法律关系的证明,如亲属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三是对资格、资质、能力或水平的证明,如职称证明、培训证明;四是权利归属证明,如住所、办公地点、检测场所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五是其他客观状态的证明,如备案证明、验资报告、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等。

  刘振宇表示,下一步,将从四个方面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一是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已于近日印发。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确定在13个省(市)和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试点。二是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近期将以司法部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后续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三是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公布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推进清单动态管理,防止边减边增。四是进一步发挥投诉平台的监督窗口作用,对平台进一步升级改造,以更好更快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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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裕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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