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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督导 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的能力

2019-06-14 17: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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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推进全区清理村级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工作,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6月4日,鹿泉区司法局局长梁金会、副局长田良生到大河镇、宜安镇进行专项督导调研。

  大河镇、宜安镇主管领导、乡镇法律顾问、部分村支部书记参加了调度。大河、宜安两个乡镇的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先易后难分层推进、协调联动齐抓共管、个别调度重点突破,使专项清理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介绍了情况;部分村支部书记介绍了本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的进展情况,并就清理过程的的特色做法以及遇到的问题展开了讨论与交流;两个乡镇法律顾问就如何充分运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厘清合同种类,找准法律依据,对村内所有经济合同进行审查,为清理规范专项行动提供业务和法律指导进行了发言。

  鹿泉区司法局局长梁金会对大河镇、宜安镇及各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的进展情况给予了肯定,就今后的清理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建议:一是认识再提高。特别是各村支部书记要亲自上手,亲自抓,要把清理农村集体合同与整治农村“微腐败”、“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敢于较真、敢碰;二是程序更严格。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清理和规范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法律和政策性强,必须有组织、有计划地分步实施。要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规定的程序步骤进行,应该召开的会议必须召开,应该公开公示的必须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三是坚持矛盾不上交。清理农村集体合同主要工作在村一级,要坚持“村里的事村里解决”。各村要集思广益,把每个合同的来龙去脉弄清楚,逐个合同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尽最大力量将问题化解在基层;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专项行动,各乡镇村要主动与所聘请的法律顾问联系,让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为清理规范专项行动提供业务和法律指导。并对于历史遗留问题或重大敏感、容易引起纠纷的合同向村组织提出专业、完善的修订建议。并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合同签订审核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截止到6月4日,大河镇共清查合同2417份,其中梳理不规范合同1540份,重新规范、完善、新签、续签合同229份,收回旧欠款158万元;宜安镇共清查合同1856份,其中梳理不规范合同1386份,重新规范、完善、新签、续签合同43份,收回旧欠款3.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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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鹿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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