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司法局 开展集中警示教育 强化社区矫正监管
晋州司法局 开展集中警示教育 强化社区矫正监管 2019年6月20日,晋州市司法局组织新年度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在槐树阳光中途之家进行集中警示教育培训,晋州市副市长潘晓峰出席并讲话,石家庄市司法局调研员梁宏斌特邀授课,晋州市政法委 、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相关领导出席培训会议并就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培训讲解。 晋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王庆轩主持会议,司法局局长赵江义宣读了对社区矫正人员宋某撤销缓刑的裁定。 潘晓峰在讲话中指出: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相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我们一定要坚定正确的思想理念,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把握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政治方向,通过各种监管措施和教育活动,矫正大家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帮助大家重新回到正常的人生轨道上来。 潘晓峰强调: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基本任务,严格管理,有效提升监管水平,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重新违法犯罪,。司法局在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过程中,要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帮教,不搞歧视对待,不另眼相看,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他们改过自新。公、检、法等其他部门也要积极协调配合,全体社区服刑人员,一定要正确认识自己,摆正位置,按期接受监管,主动汇报思想,把刑期当学期,努力学文化、学法律、学知识、学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尊法学法知法守法意识,不折不扣地接受社区矫正和监管,用汗水洗刷蒙尘的灵魂,铸造自我,脱胎换骨,重拾生活信心,重立追求目标,争取立功减刑。 潘晓峰指出: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因此,我们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社区矫正监管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要积极探索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新模型、新方法、新经验,努力创先争优,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 周年献礼。 梁宏斌同志在授课中主要讲授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端正心态,自觉接受矫正教育,不要认为没进监狱就不是服刑了,监外执行也是服刑,如果不接受矫正,违反纪律,脱离监管,后果将非常严重;二是要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争取立功减刑;三是服刑期间应该注意的问题,特别是心理调节问题,不要自暴自弃,珍惜社区矫正机会,树立乐观的生活态度,积极适应社会,改过自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集中培训期间,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了社区劳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大家表示警示教育触及灵魂,今后一定深刻反省,努力接受矫正,遵纪守法,重新做人。 (冯仓福) |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