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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举行处级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2019-08-01 1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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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和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行全市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要求,我区于7月30日上午举行了处级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纪委、区监察委副处级领导等共计31人参加了此次考试。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严肃考试纪律,市督考组对我区考试情况进行督考,并对考试现场进行手机录像。

  本次考试由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内容。此外,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法规的相关内容。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考试为契机,认真抓好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经济强区、美丽长安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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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长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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