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发挥劳动纠纷行政调解作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为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革命”,切实推进“三深化三提升”,鹿泉区由区人社局联合区总工会、工商联、企业家协会等协会、行业组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体协商“百日行动”,更好地发挥行政调解、集体协商在劳动关系利益调整、诉求表达、纠纷调处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法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宣传动员。此次“百日行动”以职工群众关注、容易引发纠纷的劳动报酬、保险福利、休息休假、职业培训等作为重点,加大行业性集体协商推进力度。全面实施职工满意度测评,动员广大职工全过程参与,大力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促进职工满意度和企业认可度稳步提高。 二、坚持普遍排查,全面掌握底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广泛引导各类企业、行业、区域启动集体协商和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程序,坚持集中要约与动态要约相结合、普遍要约与专项要约相结合,大力支持工会提出要约,引导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主动提出要约。确保2019年底全区工会、组织、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确保工会、组织、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 三、抓住重点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坚持将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集中的行业(区域)作为推进行业(区域)集体协商的主攻方向,重点就行业(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主体工种指导价位、劳动定额、计件单价、劳动保护、休息休假、后勤福利等进行协商,签订行业(区域)集体合同,切实推动行业(区域)集体协商制度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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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鹿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