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矿区人民检察院 开展“绿色出行,我先行”宣传活动
(苏蓓)为进一步促进检察干警继续发扬“绿色出行”的意识。4月9日,石家庄市矿区人民检察院结合“三创四建”行动,开展“绿色出行,我先行”倡议书主题活动。 绿色出行就是采用对环境影响最小的出行方式,即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减少污染、有益于健康、兼顾效率的出行方式。此次主题活动倡导:一是做文明绿色出行的倡导者。增强绿色出行意识,支持绿色出行举措,压减公务用车,全体干警上下班尽量坚持不开车,在城区内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低碳方式出行。二是做文明绿色出行的先行者。驾车、骑车做到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文明驾驶,文明礼让斑马线,文明使用车灯,有序停放车辆;施工路段行车遵照“四禁”(禁停靠、禁左转、禁逆行、禁掉头),听从执法人员及志愿服务人员的现场指挥,按序排队通行,不争道抢行,不乱按喇叭。三是做文明绿色交通的支持者。全体干警要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文明出行、绿色出行理念,呼吁更多的人主动参与到文明绿色出行中来;全体干警要主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随时协助交警现场指挥、疏导交通,处理突发事件。 通过开展此次主题活动,干警们纷纷表示,创造机关良好环境,展现机关文明形象是我们检察人的共同心愿。作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应该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加入到“绿色出行”主题活动中来,争做“绿色出行”的组织者、践行者、宣传者和倡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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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