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人民检察院 到区实验中学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建军结合青少年犯罪案件,与同学们积极互动,让同学们学习到青少年犯罪的危害、如何避免犯罪以及怎样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等知识。王建军副检察长讲到:“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从几个案例入手,阐述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王建军副检察长还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深入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提出青少年要破除“我们不够犯罪年龄”、“犯罪离我们很远”、“预防犯罪对我们来说没有必要”三个误区,并告诫在场学生要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此次活动有效增强了矿区实验中学广大师生的法治观念,提高了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和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起到了积极作用。 ![]()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发言 ![]() 全体学生参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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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