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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人民检察院一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展示案例

2022-02-09 10: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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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同步开展“千案展示、百案评析、十案示范” 活动。经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推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审核,我院报送的消除燃气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千案展示案列,在正义网平台进行展示。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我院因地制宜开展“小专项”,落实为民办实事活动的生动体现。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公共安全 燃气 公开听证

    【基本案情】

    行唐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行唐县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调查中发现,县域范围内部分临街易遭破坏的燃气管线未设置防护装置、跨街燃气管线未设置限高标识、燃气管线与电力线缆、通讯线缆安全距离不足或交叉缠绕等问题。燃气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涉及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履职亮点】

    行唐县院在履职中发现部分临街易遭破坏的燃气管线未设置防护装置、跨街燃气管线未设置限高标识、燃气管线与电力线缆、通讯线缆安全距离不足或交叉缠绕。行唐县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认为此情况存在安全隐患,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应立案审查。为确定怠于履职的行政机关职责,检察官办案组查阅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石家庄市燃气管理办法》《农村管线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规定,调取了《行唐县×××部门三定规定》,确定了对燃气安全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

    行唐县院于2021年6月22日组织召开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群众代表等担任听证员,县燃气管理部门及县域内3家燃气经营企业派员参加听证。听证会上,就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展示说明。县燃气管理部门及燃气公司就实际履职、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作了介绍。听证员们就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立案审查的必要性充分发表意见。

    安全生产领域属于公益诉讼的“等外”领域,行唐县院继续扩大调查范围,先后走访了全县8个乡镇,共计26个村庄,发现上述问题存在较普遍。2021年8月11日,行唐县院向县燃气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燃气经营企业针对检察机关发现的问题进行排查和整改。

  2021年8月16日,县燃气管理部门书面回复行唐县院。听证会召开以后,该部门已开始组织县域范围内的3家燃气公司进行全面排查。接到检察建议后,针对检察建议所列的问题及所附的照片,该部门又组织3家燃气公司进行了新一轮的细致排查。截止到2021年8月16日,检察机关影像资料中标注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燃气公司自行排查仍在继续。同时,该部门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进一步加强用气安全宣传,通过发放明白纸、宣传册、农村大喇叭等方式进行宣传。对驻村燃气协管员再次进行培训,提高协管员巡防效率和发现、反馈问题的能力。

    收到县燃气管理部门的书面回复后,行唐县院进行了跟进监督,对燃气公司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在回头看过程中,将新发现的燃气公司自行排查过程中未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县燃气管理部门。2021年8月30日,县燃气管理部门再次回复检察机关,3家燃气公司共排查出的未设置防护装置、未设置限高标识的问题,燃气管网与电力线缆、通讯线缆安全距离不足或交叉缠绕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办案效果】

    燃气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户外燃气管线未设置防护装置、与电力管线缠绕等问题影响燃气安全。检察机关主动作为,找准服务民生大局的切入点,通过召开听证会、联席会议等多种手段,督促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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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行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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