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副市长出庭应诉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2022年2月23日,新乐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张某诉新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新乐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郭杰代表新乐市人民政府作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原告张某因不满新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向新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他们的诉讼请求。 庭审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就争议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新乐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郭杰认真听取原告诉求,代表新乐市人民政府发表了答辩意见,并积极回应原告诉讼请求。 “我们将持续努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并带头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接受监督。”新乐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郭杰表示,新乐市人民政府将一如既往重视出庭应诉工作,继续进一步增强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避免在工作中产生不必要的争议,维持好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做到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切实将矛盾争议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和行政程序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妥善解决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今后,新乐市将着力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为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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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