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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落实“三个规定” 严防干预司法行为

2022-03-22 09: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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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落实“三个规定”,高标准做好基层检察院相关工作,新乐市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有力、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的落实工作,促进办案质量更加公平公正,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一、深化学习认识,筑牢思想防线。开展专项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专题党组会对“三个规定”和高检院《实施办法》《工作细则》等内容进行学习强化,确保不漏一人,原原本本的学。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把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二、强化政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新乐检察院党组始终把“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专项活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有力抓手,正视问题,主动查找,确保取得成效。统筹政治部、检务督察、案件管理、控告申诉、信息技术等部门发挥合力,注重在信访举报、案件査办、司法监督中发现问题,组织对“零报告”“少报告”部门开展专项督察,对长期“零报告”干警及时谈话提醒。及时召开全体会议,通报填报情况,对检察人员存在漏报、不报、瞒报行为的,坚决依规依纪处理,对组织不力、推进力度不大的,依规追究有关领导的领导责任。同时坚持“惩戒与保护并重”,积极稳妥推进检察官惩戒和不实举报澄清工作,从制度层面消除检察人员的填报顾虑,积极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贯彻落实。

三、注重记录报告,确保执行到位。在院内醒目位置设立提示牌,时刻提醒干警进一步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要求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的发生。将《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表》印发至每名干警,建立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要求办案人员对领导干部和办案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的行为进行全面、如实、详细的记录,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利用新媒体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三个规定”精神,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扩大社会影响力,争取社会对“三个规定”工作的支持。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本院落实“三个规定”监督,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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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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