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法》宣传进社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图片1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法》的社会知晓率,3月19日,县法律援助中心人员走进西门社区开展宣传活动。 ![]() 图片2 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县民政局和法律援助志愿者在社区设立了专项咨询服务台,向居民散发《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联系卡》等宣传资料,现场接受群众关于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赡养抚养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围观群众对宣传活动充满浓厚的兴趣,纷纷上前索要宣传资料,并表示只有学法懂法才能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图片3 本次宣传活动共散发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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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