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检察院:严把审查逮捕关 助力质量建设年
2022年3月21日,为进一步加强审查逮捕工作,提升办案质效,深泽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 察长王玉洲同志组织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召开部门会议学习省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审查 逮捕工作提升办案质效的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 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 以逮捕:......”会上,王玉洲副检察长带领一部全体认真学习了《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 释、《刑事诉讼规则》中关于逮捕条件的规定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 审查逮捕既关乎惩罚犯罪,也关乎保障人权,因此办案人员要严把审查逮捕这一关。 一是要积极转变办案理念,坚决摒弃“够罪即捕”的习惯思维,牢固树立“少捕慎诉慎押” 的司法理念,以审慎的态度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对于轻微刑事犯罪应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司 法政策,尽可能少采取逮捕措施。 二是要准确把握逮捕条件,吃透《刑事诉讼法》中逮捕的“三要件”及《刑事诉讼规则》中 关于社会危险性的规定,并结合实践进一步细化、量化、类型化,加强说理,充分论证,确保逮 捕决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三是要强化能动履职,以审查逮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加强现行法律法规的研究,激 发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等现有制度机制的活力,借鉴学习办案经验,强 化外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审查逮捕工作机制。 2022年是“质量建设年”,深泽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业务数据方向标、晴雨表的作用,以审 查逮捕业务为抓手带动各项指标提升,以业务数据助推办案质效,为“质量建设年”献上优质 答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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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深泽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