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西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诚信承诺制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将“申请人提交经济困难证明”改为“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即实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诚信承诺制。 针对这一变化,区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更新办事指南、完善便民化措施,进一步推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发展。一是一次性告知证明事项,法援中心在受理审查公民法律援助申请时,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二是依承诺办理相关业务,在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法定的法律援助条件、标准,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的情况下,法律援助机构不再索要有关经济困难证明,而是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三是相关部门配合查证,法律援助机构有权根据需要,通过书面发函给掌握相关情况的单位、部门间网络信息共享核查、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查证。 下一步,法律援助中心将认真梳理经济困难说明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工作环节风险点,加强事前风险防控,降低实行承诺制可能引发的相关风险,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
关键词: |
责任编辑:桥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