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赵县公证处上门服务为民解忧
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县公证处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着力解决一件件群众办理公证事项时的“急难愁盼”问题。 3月29日,家住永通路的一位当事人张某来到赵县公证处称,其母亲生前在银行留有存款50000余元,银行表示若要支取存款,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承办公证员在告知张某所需提供的材料和相关手续后,她面露难色。原来,张某的父亲作为其母亲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已年过八旬,目前在养老院居住。由于其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到场办理公证。 根据《民法典》及《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办理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本人亲自申办。鉴于上述特殊情况,公证员在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后,决定为其开通“绿色通道”,赶赴养老院上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4月1日上午,赵县公证处公证员及工作人员来到老人所在的养老院,现场进行人脸比对,询问张某某的真实意思,并将相关文书读给张某某听,最终在公证员的努力下,顺利办好了相关手续。 图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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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