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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法院开展“三个一”党员亮身份、做贡献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

2022-04-22 09: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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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和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乐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充分发挥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党员亮身份、做贡献“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干警佩戴党徽,开展有特色的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实现“党性认识有新境界、党员形象有新面貌、作风建设有新提升”的工作目标。第一季度诉讼服务质效考核排名位居全省中基层法院第一名。

戴党徽,亮身份,“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党徽是党的象征,党员佩戴党徽既是共产党员形象的现实展示,也是每一名党员干警自身觉悟和组织纪律观念的一种外在表现;既有利于党员干警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不断加强自我教育,又便于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树立党员的形象。对此,院党组要求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单位——诉前调解室干警在“为群众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中,把佩戴党徽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来执行,亮明自己的共产党员身份,始终牢记“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积极投入到“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比学习、比先进、比贡献”活动中,在岗位上创先争优,争创创建样板。

亮牌上岗,旗帜引领,“一个党员示范岗就是一座战斗堡垒”。在诉前调解室设立“党员示范岗”,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在工作学习的方方面面,时刻提醒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服务宗旨,把服务群众、便利群众作为提升诉讼服务质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调撤力度,不断完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开展有特色的党员志愿服务,做到“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党徽的尊严,真正发挥“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党员示范岗就是一座战斗堡垒”的示范引领作用。

履职践诺,接受监督,“一人言行体现法院整体形象”。在显著位置设置群众意见箱,悬挂履职践诺责任书,深入开展“我是党员亮身份、请你监督作表率”主题活动,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提高的使命感和荣誉感,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的监督,谨言慎行,规范服务,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实现党员身份“亮”出来,服务群众“干”起来,关键时刻“站”出来,先锋形象“树”起来,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推动业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截至目前,诉前调解室收案432件,调撤194件,调撤成功率达44.91%。第一季度诉讼服务质效考核排名位居全省中基层法院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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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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