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法院:以调促执化解腾房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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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钥匙我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感谢新乐法院的执行法官!”房屋顺利交付后,买受人激动的说。 5月11日上午9时,新乐法院执行员安聪勇带领执行干警前往新乐市区某小区执行腾房任务。腾房过程井然有序,处置得当。房屋占有人主动腾清,买受人拿到钥匙,更换门锁,眉开眼笑。一件涉及腾房的“骨头案”能如此顺利执结,还要从头说起。 路某辉与齐某庆、齐某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二被告共同偿还原告75万元及利息。因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规定的法律义务,路某辉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查封拍卖被执行人齐某庆名下房产一套。房屋占有人祖某须分别提请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均被法院驳回。我院依法张贴两次腾房公告后,占有人依然置之不理,拒不腾房。 占有人祖某须夫妻二人年近古稀,法律意识淡薄,提及腾房情绪激动,哭闹不止,腾房迫在眉睫却异常棘手。院局领导综合考虑法律、社会、现实等多种因素,制定以思想疏导为主、说服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工作方案。执行人员多次走访现场,坚持调解为先,以拉家常式的谈话让占有人打开心扉,祖某须表示为涉案房产投入不少费用,一旦搬离所有的投入都打了水漂。了解到症结所在,执行人员安聪勇又约见买受人张某霞,向其分析占有人的思想活动及强腾难度,提出以经济补偿促进主动腾房的处理方案。在执行人员的多次沟通调解下,买受人决定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占有人终于同意主动腾房。 执行中的评估拍卖房产是一项繁琐的执行工作,处置后的腾房更是执行工作中的难题。对此,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始终坚持“人民为上”,想当事人之所想,秉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办案理念,迎难而上,因案施策,调解为先,以“调”促“腾”,使被执行人主动腾房,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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