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了”6年的购房款终于有了着落
2022年6月15日,鹿泉法院速裁团队张文卿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让范女士“飘了”6年的购房款终于有了着落。 2016年10月,范女士在石家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商品住房一套,且当天缴纳首付372483元。2021年4月16日,范女士因该公司一直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要求办理退房手续,并将认购协议书原件交还给该公司。后经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开庭前,张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庭审后,张法官再次向被告释法明理,“要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资金周转紧张不能成为推脱法律义务履行的理由,否则只会使公司陷入信誉危机。” 见被告思想有所松动,法官立即传唤原告到庭,促使双方于当日签署了调解协议书:被告分四期退还原告购房款372483元,如被告有任意一期款项未按照约定时间给付,则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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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鹿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