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司法局 多举措 积极开展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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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要求,元氏县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把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作为当前重点任务,多次安排部署开展各项工作。 一、 成立组织机构,强化责任担当 为压实责任,元氏县司法局成立了元氏县司法局“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常叔岐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各股室开展执行“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各项任务。以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分解任务,把责任落实到具体股室、岗位和人员,从而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二、 积极开展“两类”人员排查管控工作 元氏县作为全市“两类人员”集中排查专项活动试点单位,率先行动,统一部署,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进行集中排查,走访核实,逐一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等级评定表》、《安置帮教对象等级评定表》,根据评定结果对“两类人员”进行分类管理。本着“强监管、重教育”的原则,元氏县司法局制定了多项具体措施,主要有:1、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为全面摸清底数,元氏县司法局组织精干力量,建立“三级”核查机制,与公安联合开展滚动排查,通过入户走访、电话、微信、视频等多种方式,对刑满释放人员精准识别,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个环节,不漏一个问题,切实做到核查走访全覆盖。现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237人,全部走访并见面。安置帮教对象1249人,其中狱所释放619人,社区矫正解除630人,共走访1187人,其余62人全部建立了帮教小组并联系到本人。2、突出重点,加强监管。通过前期排查,共确定社区矫正重点对象5人,安置帮教重点对象48人。全部建立重点矫正、帮扶档案,成立重点矫正帮扶小组,并结合辖区派出所和帮教小组定期到家中进行走访座谈。3、实地走访、查漏补缺。为使“两类人员”排查专项行动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元氏县司法局成立了五支督查小分队,对各乡镇司法所入户走访情况进行督查,对在走访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进行协调沟通。4、加大协作,齐抓共管。为全面做好“两类人员”管控工作,元氏县司法局积极与公安对接,将平时工作衔接中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将派出所干警列入社区矫正对象监管队伍,定期参加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并对本辖区典型案例进行宣讲,从身边人身边事入手,让社区矫正对象在思想上有所触动,在根本上达到预防重新犯罪的作用。从而在全县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5、敢于剖析,自我加压。为直面问题,查找短板,元氏县司法局主动与县检察院工作人员联系,联合到各乡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不躲避,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召开总结会,从而使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内部,确保同类问题不会再次出现。 三、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 为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有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按照省司法厅和石家庄市司法局要求,在全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制订了《调解促和谐 喜迎二十大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多次“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专项会议,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以普遍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排查化解全覆盖无列角,从而为“二十大”的胜利召开奠定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律师队伍管理,严防发表不当言论,串联活动风险 组织全县各律所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所有律师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底线思维,严格遵守“三条法律底线”,要求律师对敏感事件不转发、不发表评论,慎重代理重大敏感事件。 五、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 6个工作小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律师监管、法律援助)认真细致开展好工作。 建立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机制,全面彻底排查社区矫正人员是否存在涉黑涉恶人员以及以前有涉黑涉恶案底的人员,掌握动态数据,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 一是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全面摸排登记 ,所有矫正对象全部实行了一人一档管理制度,全部处于稳控状态,对全县刑满释放和解除矫正转入安置帮教人员进行了排查,建立了重点管理台账。二是坚持化解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不动摇。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和萌芽状态,无民转刑命案发生,经梳理没有发现插手人民调解的涉黑涉恶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三是监持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告登记制度落实,加强情况报告及监管监督工作。各律师所每周向县局报告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情况,有问题随时报告。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造浓宣传氛围。围绕扫黑除恶重点领域及有关部门开展精准宣传,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对社区矫正人员继续组织线上学习,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知识。利用微信、短信每周给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发送扫黑除恶政策法规等,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 六、 加强信访安全保障 严防发生规模集体上访事件,严防发生上访人员在重点地区、敏感部位寻衅滋事事件,严防发生上访人员接不出、控不住、送不回现象,严防发生因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负面影响,被上级通报批评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重点上访人员的集中法制宣传和法律告诫等相关工作。以法律、法规、政策为宣传依据,积极对重点上访人员进行疏导,稳定上访人员情绪,最终达到让群众接受依法解决的建议,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七、加强值班,信息畅通。严格坚持 24 小时值班制度, 并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做好来访群众接待,做好来访登记、记录,遇有突出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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