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消”字号产品 专项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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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指示,从源头上规范“消”字号产品市场,保证产品质量安 全,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近日,深泽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 添加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规范“消”字号产品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维护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深泽县人民检察院干警结合最高检下发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产品检验 检测台账,对城区内各销售“消”字号产品的药店进行调查取证。通过初步调查,发现某药店 销售的由江西报恩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皮肤乳膏 ”含有“消”字号产品严禁添加的抗 生素—甲硝唑成份。查验结束后,深泽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卫生健康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 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议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全面排查,向公众开展“消”字号产品宣传教 育,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避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产品流入市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深泽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 规范“消”字号消毒产品的市场秩序,同时做到广泛宣传“消”字号产品相关法律知识,为筑牢 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防线贡献检察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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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深泽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