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利剑正出鞘 守护民生再出发】新华法院开展“冀执利剑”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执行利剑正出鞘 守护民生再出发】 新华法院开展“冀执利剑”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1月6日凌晨06:30分,按照河北高院“冀执利剑”推进会精神和石家庄中院关于深入开展“冀执利剑”集中统一执行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在党组书记、院长侯忠义作出动员讲话后,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16名执行干警列队集结,出动警车6辆,对辖区内的案件进行集中执行,为新一年的执行攻坚拉开了序幕。 张振通团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本院受理的任某某申请执行徐某某合同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徐某某在接到执行通知后,主动履行了一部分执行款后未再继续履行。在我院多次沟通未果后,1月6日7点,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卫民带队前往徐某某住所,其当场通过转账方式将剩余执行款支付给申请人任某某。经沟通,工作人员确认任某某已收到执行款14800元后,本案执行完毕。 蒋超团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本院受理的李某某申请执行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多次沟通,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1月6日7时10分,执行人员蒋超带队到达被执行人住所地,遇见正要外出的刘某,经现场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刘某表示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并当场支付现金2200元,承诺剩余款项本月底前付清经沟通,申请人李某某同意该方案,本案达成和解。 石晓勇团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本院受理的石家庄某某物业服务公司申请执行武某某合同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武某某一直未履行。1月6日8时,执行人员石晓勇带队到达被执行人住所,经现场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武某某表示今日将执行款全部交至法院。下午13时30分,被执行人武某某将5825.64元执行款交至法院执行款专户,本案执行完毕。 张铁星团队执结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本院受理的刘某某、马某申请执行刘某某、孙某某等继承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刘某某一直未履行。1月6日8时20分,执行人员张铁星带队到达被执行人住所后,刘某某未在家中。通过电话联系刘某某后,工作人员耐心对其进行了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刘某某于当日上午10时30分将43.19万元执行款交至法院,本案执行完毕。我院受理的与本案相关联的另一起案件,也同时执行完毕。 郭健团队拘传被执行人一名,本院受理的郅某申请执行孙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孙某某一直未履行。1月6日早晨7点,执行局长张中文带队到达被执行人住所,经现场多次释法明理,孙某某仍不配合法院工作,我院执行人员果断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后经调解,已履行40000元。 其他团队也在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取得了不错效果。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执行完毕案件5件,达成和解3案,采取拘传措施1案1人次,执行到位标的47.09万元,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凸显了新华法院打击失信行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图片1 ![]() 图片2 ![]() 图片3 ![]() 图片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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