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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办案+公开听证,助力规范药品网络销售,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2023-02-27 1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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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3日上午,新华区检察院召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委网信办、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四部门,召开了网络销售药品公益诉讼检察听证会,会议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全程参与。该案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银祝亲自办理并主持听证会。

1.网络销售药品存在巨大隐患

  随着时代发展,网络销售、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的生活日常,但网络也成为一些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新领域,这些人或没有药品销售资质,药品质量不合格,或药品没有销售账目存在偷税漏税的现象,甚至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药品属于特殊商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近期,我院在公益诉讼案件排查中发现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等方式私自售卖药品的线索,未经审核批准的情况下,假药劣药充斥其中,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2.诉前建议+磋商  督促行政部门依法监督

  王银祝检察长带领办案团队对网络销售药品问题展开调查取证,发现多家网络平台的药房店铺存在首页或主页显著位置未公示经营许可证、处方药违法展示外包装、标签等违规行为,并通过诉前程序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委网信办、区税务局制发检察建议和磋商函。

  听证会上,检察官就案件基本情况、事实与法律依据作了详细介绍,表示希望各个部门统一认识,查找根源,切实发挥职能,保障网络销售药品体系合法有序运行,并当场将磋商函和检察建议送达各行政机关,对互联网销售药品的监管责任进行了深入探讨,行政部门表示将加强对平台的调查了解,对相关商铺责令整顿,依法处理。

  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也表示,人民群众通过网络购买药品确实得到了许多便利,但同时又带来了许多执法司法难点,营造健康良好的网络销售环境离不开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通过此次听证磋商会,相信人民群众的利益将得到更加全面有效的保障。

3.建立协同机制  形成监督合力

  在与各行政机关进行深入探讨的基础上,新华区检察院开拓工作思路,优化办案效果,同各行政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微信、微博等网络销售药品协同监督机制的办法(试行)》明确了协同监督的基本原则,建立各单位间的线索移送、互参共赢、协调配合等工作机制。

  检察长王银祝表示,通过各单位以及监督员、听证员积极建言献策,建立起协同监督机制,形成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法律监督部门和行政部门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通过各个部门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共同努力,相信利用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平台销售假药、劣药的情况将得到有效遏制。

  该项工作机制促进了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进一步衔接,生动诠释了公益诉讼检察的价值,为保障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和国家利益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 

  目前,在协同机制下,新华公安分局就一件网络销售药品的案件线索移送问题正在与市监部门进行沟通。新华区人民检察院也将在办案中加大与各行政机关的监督配合,促进协同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不断提升公益诉讼质效,主动作为,能动履职,贯彻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为平安新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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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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