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人民检察院与深泽县妇女联合会 签订协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近日,深泽县人民检察院与深泽县妇女联合会签订了《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全县妇女送上节日“礼包”。 该《意见》的签订,充分发挥了检察院与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通过建立日常沟通联系机制、案件研讨机制、办案协作机制等方式,实现妇女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的双向移送和共同研判,进一步强化“检察+妇联”联动,为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衔接配合,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等工作保驾护航。 下一步,深泽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会签协作配合机制为契机,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最高限度保护,最低限度容忍“的原则,为妇女权益保护构筑坚强司法保障,切实增强妇女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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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深泽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