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冠香:为受援群众撑起“法治蓝天”
姚冠香,女,汉族,中共党员,200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书记,鹿泉区妇联兼职副主席。她自从事法律服务以来,积极拥护党的领导,把大量的精力和满腔的热情投入到法律援助工作中去,积极介入农民工、妇女儿童维权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中去,用非诉讼方式解决问题,减轻当事人诉讼累,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以实际行动为受援群众撑起一顶有力的法律保护之伞。 在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大厅内,姚冠香正在帮助前来寻求法律援助的群众填写资料,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 自2003年以来,姚冠香从事过公证、法律援助、行政应诉等法律服务工作,在办理各类案件中她发现,当妇女的权益受到侵害时,非常希望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特别需要一个引导维权的“指路人”,这也正是目前妇女维权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找准问题症结,姚冠香积极参与到区妇联、区普法办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妇女法律法规宣传宣讲活动中,通过发放资料、现场咨询、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以案讲法,使妇女远离违法犯罪,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近年来,先后参与普法宣传1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待来信来访妇女100余人次,解答相关问题100余项。 姚冠香始终以“关爱民生 情系百姓”为宗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法律援助更有温度。2022年,共为受援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6人次,以实际行动为受援群众撑起“法治蓝天”。今年在我区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中,姚冠香被评为诚实守信类道德模范。 “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必须实施以法律为准绳,不能超越法律法规作不负责任的解答或不应做的事情,认真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书记姚冠香说,“对待每一位受援人坚持诚信为本,所承诺的事一定办,自己不能办或者不应办的事绝不随意许诺,用实际行动践行一名共产党员的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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