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往“执”前丨元氏法院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六)
为着力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5月11日清晨,元氏法院继续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 秦某申请某物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物流公司应支付秦某款项62000余元。判决生效后,物流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物流公司督促其尽快履行,但物流公司不以为然,始终未履行义务也未主动出面解决问题。行动一早,我院执行干警到物流公司营业场地对三辆叉车进行了扣押,迫于执行压力,物流公司主动联系申请人履行义务,当场交付62896.55元,本案执行完毕。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有力的震慑了抱有侥幸心理、拒绝、拖延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执行局将保持集中执行高压态势,用足强制措施,坚决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供稿:元氏县法院 |
关键词: |
责任编辑:元氏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