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院检公法制增交流 提升素养成合力
![]() 5月25日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海辉为元氏县公安局公安一线民警上了一堂精彩的法制课。授课中,刘海辉副检察长围绕增强证据意识、提高办案质量,结合我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作以来梳理出的公安机关平时遇到的问题,针对我院近两年以来作出的不批准逮捕案件进行了梳理分析,与公安一线民警共同研讨学习。 ![]() 课上,刘海辉副检察长全面介绍了不批准逮捕案件的三种情形,重点对因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的诈骗犯罪,妨害公务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等几类犯罪进行了分析,以极富感染力的语言对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等文件进行了深度解读。并通过已经发生的具体典型案例针对上述几类犯罪进行充分的论证说明,同时结合相关司法理念刑事检察工作开展、刑事侦查取证方向进行了详细研判,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参训民警们认真听讲、适时进行探讨交流,深刻理解收集与固定刑事诉讼证据的标准,进一步凝聚了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办案共识。 今后,我院将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桥梁作用,充分梳理总结公安机关在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开展一系列检公培训交流活动,不断提升双方的职业素养,强化协作意识,在提升案件质量、提高司法公信力上形成合力 稿件来源:元氏县检察院 |
|
关键词: |
责任编辑:元氏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