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法院:“诉前保全+调解”无缝衔接常态化模式一天化解两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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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新乐市人民法院充分运用“诉前保全+诉前调解”无缝衔接常态化处理新模式,一天促成交通事故责任和承揽合同两起纠纷得以化解、当天履行、当日解保,不仅体现了“审判质效大跃升”的办案速度,更彰显了新乐法院主动延伸服务、司法为民的温度。
申请人付某、李某与被申请人郭某因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向新乐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郭某名下银行存款。新乐法院审查后,依法裁定冻结了被申请人郭某名下银行存款。被申请人账户被冻结后,主动和诉前保全团队取得联系并表示家庭实在困难,其妻子每周做透析,其父瘫痪在床,家庭拮据并提供了相关证据。诉前保全团队法官崔亚伟、成员赵会欣借此机会向被申请人核实了案件情况,并告知其后续进入诉讼的风险及成本,家庭困难不是其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劝说其最好在诉前主动履行。同时,诉前保全团队也向申请人告知了被申请人的情况,经过诉前保全团队反复和双方做调解工作,最后申请人考虑到被申请人的家庭状况愿意做出让步,被申请人也表示愿意主动履行。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意见,郭某当场将4000元现金给付付某、李某,同时由诉前调解法官为双方出具了调解书,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付某、李某随即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如此快速高效的司法服务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与此同时,申请人贾某某与被申请人王某一、王某二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也在这天通过“诉前保全+诉前调解”无缝衔接常态化处理新模式得以化解。 今年以来,新乐法院在成功探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矛盾纠纷快捷解决机制的同时,探索创新“诉前保全+诉前调解”无缝衔接的常态化处理方式,既可以强化诉前调解、诉前保全与审判、执行部门的衔接配合,又可以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真正将矛盾纠纷化于源头、止于诉前,为一站式多元解纷贡献司法智慧。1-5月份,诉前保全新收案件87件,诉前保全阶段当事人和解履行13件,和解履行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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