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诉前保全 助力权益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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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这么快就完成了诉前财产保全,为我后续进行诉讼和执行提供了保障。”9月26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当事人付女士,将一面写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锦旗,送至鹿泉区法院诉前财产保全组,以表达其诚挚的谢意。 ![]() 付女士与熊某曾是同事关系。今年5月,熊某向付女士借款232571元,并出具《借条》,约定还款期限为今年6月25日。至还款期,熊某只还了65154元,仍有167417元未还。经协商,付女士同意将还款期延长一个月。后,付女士经多次讨要未果,遂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熊某名下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账户存款167417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法院受理案件后,当即作出保全裁定,并于当日采取保全措施。 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由法院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该院强化“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围绕“以保促和、以保促审、以保促执”目标,抽调精兵强将,专门成立诉前保全工作组,创新保全工作机制,细化保全工作流程,强化财产保全快准狠稳措施,有效缓解了民事案件的审理压力,并为案件后续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保障作用。今年以来,诉前保全1790案,保全金额3.2亿元,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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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鹿泉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