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赵县长安网 >> 您当前的位置 : 赵县 >> 县区要闻

赵县法院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三部门联合签发《办理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案件“一站式”取证工作指引

2023-10-19 10:57:3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为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规范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流程,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 10月11日,赵县人民法院与赵县人民检察院、赵县公安局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召开联席会。 会上,各部门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就办案中取证要点、提前介入等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就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取证工作进行深入探讨。 随后,在各部门充分发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三部门联合签发《办理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案件“一站式”取证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案机制,设立专门场所,配置专用设备,尽可能一次性完成询问、人身检查、生物样本采集、侦查辨认等取证工作。 《工作指引》中明确提出,在询问未成年被害人时要注意保护其身心健康,维护其人格尊严,保护其人身隐私;应当充分照顾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注意营造信任、宽松的沟通氛围,采用平和的询问方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做到耐心倾听、理性引导。同时,《工作指引》在办案人员要求、询问场所、次数限制等方面,均作出了详细规定和具体要求,以最大限度防止因办理案件对未成年人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该《工作指引》的签署,不仅是公检法在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案程序上的细化,也是对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落实落地的有效助推。接下来,赵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立足审判职责,在充分保障未成年受害人的诉讼权利基础上,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关键词: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赵县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赵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赵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备案序号:冀ICP备09024425号-27    技术支持:长城网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6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