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司法+诉源治理” | 正定法院:树立“三个工作意识”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围绕“公正与效率”,正定县人民法院党组提出注重高效审判的同时,着眼治本,释放法院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司法效能。党组书记、院长李淑然要求全体法官树立“如我在诉”“执行前置”和“案结事了”三个工作意识,以实际行动忠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10月23日,正定法院高倩法官团队收到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诉前调解案件。案涉标的5000元,原告庭前已多次委托中间人与被告进行说和,承诺被告只需还3000元就行,但被告一直以年纪太大,没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偿还,原告无奈诉至法院。高倩法官先像拉家常一样向被告了解借款经过和还款情况,制作询问笔录。高倩以事实为依据,向被告释明哪怕经过法院判决,最终其也得还钱,且须偿还全部借款。被告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原告满腹委屈地表示:“我们家条件也不好,我现在在老家自己帮孩子们照顾这个一岁半的孙女,这不,来法院我都得把孩子带上。而且我身体也不太好,天天打针吃药的,日子真是没法过。如果她能赶紧把钱给了我,哪怕我少要点也行”。经过调解,原告做出一定让步,同意被告偿还4000元,但要求被告必须当天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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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正定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