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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问答系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知识问答(篇一)

2023-11-09 16: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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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新乐市人民法院“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机制的有序运行,各法官工作站受理的法院分流案件量逐渐增多,通过梳理各法官工作站(室)特邀调解员反映的问题,并汇总11月4日石家庄市中院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时以调查问卷形式收到的群众反馈信息,发现各法官工作站因受地域环境及经济条件等因素影响,纠纷呈现不同特点,群众也有不同的司法需求。针对长寿街道办事处法官工作站受理的纠纷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居多,且面临猛增趋势的特点,为共同做好物业纠纷源头治理与调处化解工作,引导物业公司规范服务,指导业主理性表达诉求,针对常见问题,以问答方式汇总如下知识点。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业主因为对物业服务不满可不交物业费吗?

物业公司应当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

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在物业公司提件基础服务后,业主仅以对服务不满为由拒交物业费用,不符合法律规

定。

在日常生活中,业主与物业公司出现矛盾后,往往采取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进行对抗,这种方式不仅无法解决纠纷,甚至可能引发冲突。面对这一问题,业主既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也可就存在的服务问题向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全体业主利益,业主大会有权解聘和重新选聘物业公司。同时,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不断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创建优质物业服务环境,共同营造和谐的社区环境。

二、没和物业公司签过物业服务合同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物业服务行为是一种持续性、服务性、通过物业公司员工劳动为业主提供服务的正当法律行为,实践中很难达到完美状态。基于此特点,业主发现物业服务管理瑕疵时,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通过与物业公司及时有效的沟通,通过合法有效的渠道解决问题。如果业主以拒不交纳物业费的形式来对抗物业公司的瑕疵服务,不利于问题的解决。物业公司因缺少资金投入势必会进一步导致物业服务质量的降低,更加无法提供使业主满意的服务,拒不交纳物业费等费用的行为不仅有损自己的利益、形象,更会影响小区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和小区服务管理的正常运转。

三、物业服务合同是如何签订的?

在日常生活中,按照时间顺序来看,物业服务合同通常存在两种签订模式。一种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此类合同是在销售房屋之前,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协商订立的,业主虽然并不直接参与此类合同的订立,但此类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另一种物业服务合同则是在建设单位销售并交付的房屋达到一定数量时,业主们成立业主大会并依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依法决定选聘特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后,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当这类合同生效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终止。

四、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房屋销售方是开发商,在质保期内,对所售房屋承担保修责任。房屋质量引发的维修、赔偿问题属于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而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二者不是同一法律关系。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业主应追究开发商的赔偿责任,不可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五、长年在外务工,小区房子长期空置,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是针对全体业主、整体区域,业主虽未长期居住,但物业公司仍对小区公共区域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事实上享受了该服务。支付物业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故无论入住与否,在物业合同没有减免优惠的情况下,都应当按时交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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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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