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执行让父爱不再“缺席”
“你现在有孩子的联系方式了,以后要经常联系,不过也不要影响到孩子的学习……”11月18日星期六,石家庄市鹿泉区法院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被执行人霍某如愿见到了女儿,并当场支付了抚养费。 2013年12月底,索女士与霍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女儿跟随索某生活,霍某须每月支付其女儿抚养费500元,一年一付。但自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抚养费共计12000元,霍某却一直未给付。 2023年7月,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后,执行干警发现霍某变更了电话号码、更换了工作、搬离了旧居。为尽快找到被执行人,执行干警通过调查走访霍某曾经的工作单位,最终找到了他的联系电话。 霍某被传唤到庭后,执行干警一边向霍某耐心阐释相关法律法规和执行规定政策,一边从血脉亲情入手对其进行教育感化。经耐心沟通劝慰,霍某表示“我现在就可以履行抚养费,但我要求见孩子,好长时间没有见过孩子了。” 随即,执行干警将霍某想见孩子的诉求转达给索某,并反复向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开展思想工作。 经执行干警不懈努力,最终促使霍某与女儿“相聚”在法院。 “你今年上几年级了?”,“现在学习压力大吗?”,“平时有什么爱好?”…… 执行干警主动引导话题,询问情况,让霍某悉知了女儿的近况,也让“陌生”的父女二人在聊天中逐渐熟络起来。 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经执行干警主持,双方当事人也就后续抚养费的支付和探望子女的方式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圆满执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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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鹿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