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心双解”凸现特邀调解员“调处力”
“施工很顺利,我们两家的关系又恢复如初了,感谢你们的调解。”11月12日,鹿泉区法院宜安镇法官工作站驻庭特邀调解员杜敏书成功调解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 (图为调解员与包联法官现场勘验) 马某与崔某是宜安镇某村村民,系东西邻居关系,马某居于崔某家东。今年6月,崔某拆除旧屋建新房,施工时因机器操作导致马某家房屋受震,墙面出现裂痕,引起两家纠纷。 经私下协商无果,今年10月,马某诉至法院,要求崔某停止施工,并赔偿损失30000元。 杜敏书接手该案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案件相关情况。电话联系时,调解员感到双方当事人态度坚决,便数次进村入户,面对面与马某沟通,通过“拉家常”拉近“心理距离”后,又用浅显易懂的法言法语做释法工作。同时,通过微信频繁与在外地工作的崔某联系,厘清责任归属,强调邻里和谐的重要意义。几次调解后,双方当事人的怨气逐渐消散,调解意向也基本趋于一致。 11月2日,为保证调解结果的公正合法,杜敏书又与包联法官一同实地查看现场,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扎实调解意见。 ![]() (图为当事人马某收到赔偿金)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崔某赔偿马某房屋受损金5000元,受损房屋由马某自行修复,马某则不得干涉崔某建房。同时,崔某当场将5000元现金交至马某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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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鹿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