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三进三联动|新乐法院:百里奔驰,雷霆出击,案件顺利执结
12月22日,寒冬凛冽的早晨,新乐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长靳凡带领执行员董保生、周月月等一行8人已经在赶往保定涞水县的路上。 此次执行任务源于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新乐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黄某返还焦某某型号塔式起重机一台,如不能返还该设备按照价款150000元予以赔偿。立案执行后,经过线上、线下调查,被执行人黄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下落不明。因申请人焦某系内蒙古人,为免于当事人往返奔波,靳凡局长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告知焦某案件进展情况,在接到焦某提供的被执行人可能在保定涞水县某仓库打工的线索后,靳凡局长经过核实确认,迅速安排部署,在隔日组织执行局精干力量百里奔赴保定涞水。 到达既定目的地后,执行干警迅速锁定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拒不承认案件事实,靳凡局长果断下令采取拘传措施。在执行现场,一辆停在仓库旁车辆引起执行干警的注意,迫于威慑,被执行人黄某承认车辆是其购买使用但未办理过户。6个小时的奔波,终于成功将被执行人黄某拘传至法院,并扣押车辆一台。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黄某表示愿意偿还,并当场履行,案件顺利执结。借此告诫失信被执行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避而不见并非万事大吉,积极履行义务才是唯一正途。 执行干警奔驰百里,雷霆手段,用实际行动维护公平与正义。司法为民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新乐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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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