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三进三联动丨婚姻缔结起纠纷 倾情调解化矛盾
近日,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道法官工作站特邀调解员杨彦芹成功调解一起因缔结婚姻失败引起的财产纠纷,有效节约了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当事人特地送来一面锦旗。 案情简介:原告为缔结婚姻,给付被告彩礼、改口费共162366元并为其购买了金项链、手镯及戒指。后双方感情出现裂痕,在尚未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形下,终止婚约关系。双方就返还彩礼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诉至法院,主张被告返还缔结婚约关系时所给付的剩余彩礼63366元及其他财物。 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特邀调解员杨彦芹结合《调解三字经》迅速制定了调解方案:第一“找矛盾,析根源”:仔细梳理彩礼金额和双方资金往来,了解具体案情;第二“晓以理,施以情”: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进行情绪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第三“法为准,理为先”:与当事人共同分析案情,做好释法明理工作。 01针对争议焦点一 彩礼是否需要返还。杨彦芹耐心劝导被告,以缔结婚姻为目的是彩礼最重要的特征,在无法实现或无法全部实现给付目的的情况下,应当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实事求是地处理彩礼返还问题。 02针对争议焦点二 金项链由谁购买。双方各执一词,杨彦芹向双方及家属释明,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主张,并进行证据交换后,双方对金项链由原告购买达成一致认可。 案结事了:经过特邀调解员杨彦芹依法有据、入情入理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被告当场说道:“我听杨大姐的”,立即向原告退还了43367元,并承诺剩余1万元分期给付。至此,这起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原告的父母向杨彦芹竖起了大拇指说:“这次多亏了杨大姐,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不收一分钱,就妥善化解了纠纷矛盾,非常感谢,新华法院真是把实事做到了群众心坎上了!” 特邀调解员是新华法院工作的“前哨站”,他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原则,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办好每一个案件,通过认真调解做到了案结事了,真正做到了“依法为民解难事 真情温暖感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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