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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三进三联动┃新乐法院:新年“加速度” 特邀调解员一周成功调解21起物业纠纷

2024-01-11 16: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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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上班伊始,新乐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一起步便开启“加速度”模式,诉前调解室特邀调解员董平香一周内一次性“打包”化解21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获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新乐市某某小区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该小区有的业主未交2023年度物业费,有的则从2020年至2023年连续4年未交物业费,欠费金额由1182元到6096元不等。屡次催交无果后,2023年元旦前夕,该小区物业公司以小区业主拒交物业费为由将欠费业主诉至新乐市法院。

    新乐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涉案当事人较多,但案情较为简单,为解决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遂向当事双方推荐了诉前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在了解到诉前调解的优势后,双方均同意通过此方式解决纠纷。    

    新乐法院诉前调解室特邀调解员董平香接到分流到手的42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后,分别通过电话、约访等方式与各个业主进行沟通。经询问业主后得知,拒交物业费的理由有好多种,主要涉及电话打不通找不到人,没住人,房子已卖别找我,地下车库漏水、房子漏水、房子裂缝、电梯总坏等各种理由,更有老人已将房子交由儿子居住,现在儿子电话说让找老人交物业费。针对双方以上种种矛盾和理由,特邀调解员董平香不厌其烦地耐心沟通,电话联系,一次打不通,两次。白天联系不上,晚上接着打电话沟通做工作,一周来,调解室的灯关的最晚,一家一家沟通,一次一次与物业协调。始终引导双方要互敬互谅,互相理解,有些问题与物业服务没有关联,如房屋质量、丢电瓶电车等治安问题,不能将所有问题全交由物业公司解决,而应通过相对应的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业主委员会可向主管部门申请更换物业公司,丢东西该报警报警,如果物业公司给业主造成侵权该起诉就起诉,业主的义务和权力是相等的。物业公司并明示物业费的收取具有公共属性,如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拒交物业费,会导致物业公司失去经济来源,物业服务质量无法继续维系,如此陷入恶性循环,最终受损害的还是业主。而物业公司也不要只关注费用的收取,应多听取业主的建议,不断改善并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及时修缮和管护公共设施,避免造成业主的人身及财产损失,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经过特邀调解员董平香极具耐心的以案释法和悉心调解,21家业主同意缴纳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意识到物业服务存在的问题,向业主致歉,双方达成和解,令这21起物业系列纠纷一周内得以圆满化解。另外21起虽未成功调解,但已及时将案件转立案庭立案,依法进入诉讼程序,为尽快开庭审理节省了时间。

    据悉,新乐法院一直致力于“三下三进三联动”诉源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3年8月份以来,法院诉前调解共分流2829件案件,占同期民事一审新收案件的59.21%,化解1019件。其中调解704件,撤诉276件,司法确认39件,收到当事人致谢锦旗6面。

    “小纠纷”牵动“大民生”。新的一年,新乐法院将始终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适应新时代群众多元解纷需求,努力增强“抓前端、治未病”的行动自觉,持续深化“三源共治”,以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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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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