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悉心用情,巧解百万纷争
“太感谢李法官啦!”3月27日,石家庄市鹿泉区法院李志敏法官,于开庭前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为10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双方当事人当场纷纷向其致谢。 2020年10月,河北某电气公司向内蒙古某科技公司采购220万元设备,双方签署《商务合同》,并就付款条件及时间进行了约定。后来,科技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所涉货物送抵项目现场,经电气公司验货签收确认,科技公司开具了全额2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完成了货物的交付及开具发票的义务。 涉案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且过一年质保期后,电气公司仅支付了120万元货款,剩余100万元未支付。后经多次协商未果,科技公司遂于2024年2月29日起诉至法院。 李法官在开庭前阅卷时发现,该案案情较为清晰,争议焦点较为明朗,可能是有什么误会或误解。于是,李法官利用3月27日开庭准备前的时间,面对面地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两家企业已经有过合作基础,以后还有合作的需求愿望,两家感情一旦破裂了就难以修复了……”,“企业经营追求的是利益,如果深陷诉累中,还须付出时间、人力、物力等成本,这笔账你们是否精算过了?……”,“企业还承担着各种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和气方能生财,双方化干戈为玉帛也是对优化营商环境进一份力……” 听了李法官的话,双方均表示自愿接受调解。李法官又站在双方角度,剖析问题的实质,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商讨解决方案,寻求依法达到双方利益平衡。最终,双方满意地在调解书上签字,电气公司分三期履行支付义务,科技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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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鹿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