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新乐长安网 >> 您当前的位置 : 新乐市 >> 矛盾化解

三下三进三联动┃新乐法院:集中调解解民忧 一波三折终圆满

2024-04-15 11:24:48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4月3日,新乐市人民法院协神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同特邀调解员王玉海一起进行集中调解,一次性化解3起群众纠纷。

    第一起案件为离婚纠纷。上午一上班,特邀调解员王玉海便邀请该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法庭进行最终调解,该案经前期了解双方并无本质矛盾分歧,仅因家庭琐事而一时冲动提起离婚诉讼。起初原告态度强硬称必须离婚,被告虽不同意离婚,但一直躲避原告拒绝回家、拒绝调解,不肯为双方和好作出改变,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难有进展,后经法庭法官助理牛洁、工作人员安培及调解员王玉海半个多月来多次电话联系沟通并前往原被告工作处反复调解,被告开始回家并向原告作出保证,原告最终撤回离婚起诉。

    第二起案件为有担保人的民间借贷案件。该案涉案金额44400元,担保人调解态度积极,但借款人却因做生意不顺、还款意向消极。在第一起案件原告签署撤诉申请后,特邀调解员王玉海及安培便立即商讨着手联系该案二被告来法庭就借款的履行期限及分期次数进行再次面对面商定。调解过程中,见势头正好,王玉海立即决定邀请原告来到法庭。原告到法庭后,王玉海单独向原告说明借款人现因做生意四处欠款还款无力的现状,希望双方基于实际情况真心去解决借款问题。最后,原告同意将44400元还款金额减为42000元,并提出多种履行方案供双方选择。经过调解员设心处地地为对方着想、提供多种调解方案、反复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同意由借款人分两年半期还清42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第三起案件为宅基地纠纷。前期虽已通过电话沟通,但为充分解决当事人心中疑虑,协神人民法庭负责人闫鸿毅在法庭接待了一对古稀之年的夫妇,闫法官针对二位老人提出的宅基地纠纷提供了可行的、具有实操性的解决方案,二位老人满意而归。

    民生无小事,小案不小办。新乐法院将始终坚持办好小案件,服务大民生,从当事人利益出发,积极促成双方调解,减少司法诉累,切实提高人民幸福感。

         

关键词: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新乐市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新乐市委政法委员会    新乐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备案序号:冀ICP备09024425号-27    技术支持:长城网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6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