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三进三联动”┃新乐法院承安法庭多方联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2月26日,新乐市人民法院承安人民法庭多方联动,合力化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矛盾纠纷。 据悉,刘某某受雇于他人,在工作中受到人身伤害,双方当事人就责任划分和赔偿数额问题协商未果,为此,受害人一方向所在地政府进行信访,要求镇政府出面解决纠纷。 承安人民法庭应乡镇党委、政府的邀请,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积极参与指导矛盾化解,着力构建“三下三进三联动”诉源治理工作体系。新乐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向宁与当地司法所、派出所密切沟通,精心研判案情,制定调解预案。期间多次前往受害人家中安抚家属情绪,反复对纠纷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耐心疏导,为矛盾化解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终于,受害人家属放下心防,案件由“山重水复疑无路”境地渐入“柳暗花明又一村”佳境。 “这个赔偿数额,我们接受了!”26日晚上8点,新乐法院第一审判庭仍然灯火通明,调解工作仍在紧张有序地继续中。民庭庭长王平指导案件调解,积极引导纠纷当事人,重点针对赔偿数额、给付方式等进行针对性协商。在双方僵持不下时,王朝法官及调解员蔺海波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一边对受害人家属进行情绪上的安抚,同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提出合理的赔偿金额;另一边结合有关损害赔偿规定,为劳务接受方厘清责任划分及应当承担的赔偿义务····· 自纠纷发生至今,历时半个月,驻站特邀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促成纠纷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按期履行,当事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该案通过多方联动,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实现了案结事了、双效统一。 新乐法院将继续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牢固树立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将“枫桥经验”与司法服务深度融合,扎实开展“三下三进三联动”诉源治理工作,以多元解纷之“策”,提升矛盾化解之“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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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