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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三进三联动】新乐法院:千里搭起“沟通桥”,电话释法促案结

2024-04-15 11: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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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叮铃铃铃”一阵阵电话铃声响起,这是特邀调解员的工作常态。接起电话:“你好,我是新乐市人民法院长寿人民法庭的特邀调解员。”这是长寿人民法庭特邀调解员杨雪柱最平常的一句话,但也就是从这普通的一句话开始,最终化解了诸多纠纷。

案情简介

    被告张某向原告方借款12300元,并出具借条,借款期限为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1日,截止到起诉之前,被告张某仅偿还本金1700元,至今尚欠人民币10600元。

【调解实录】

    长寿法庭特邀调解员杨雪柱在接到此案件后,认真查看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证据,明确了诉请,并且电话联系被告张某确认借贷事实,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通过调解结案更有利于减少双方诉累,同时考虑到原告方位于广东省潮州市,被告张某也在广东打工,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均会大大增加。本着“一次不用跑”的便民理念,特邀调解员杨雪柱通过电话对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

    调解过程中,一方面对张某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详细讲解逾期不还借款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原告方,希望对方综合考虑张某的还款意愿和经济能力,适当调整还款方案。最终历时一个半月,经过特邀调解员的反复沟通协商,最后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并通过邮寄方式由原告签字确认,被告在回家过年期间来我院签字确认。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真正达到了当事人调解“不见面”,纠纷“隔空解”的效果。

    今后,新乐法院将始终坚持法理情的有机融合,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司法解纷方式,着力构建"三下三进三联动"诉源治理工作体系,持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为群众提供优质化的司法服务,努力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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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新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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