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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三进三联动 | 花卉买卖起纠纷 诉前调解促和谐

2024-04-28 1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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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栾城区政府积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发展优势特色产业,进一步推进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步伐,不断提升和增强“栾城花卉”的影响力和经济驱动力。随着栾城花卉农业不断发展,涉及到花卉买卖争议等矛盾纠纷日益增多,栾城法院冶河法庭就调解了一起花卉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系花卉买卖合同纠纷,原告通过网络渠道了解到被告在栾城区从事花卉种植买卖,便通过微信与原告订立买卖合同,由被告将出售的花卉通过高速运输的方式发往原告所在地,但因花卉受季节时令和在途保存的影响,花卉送交原告时多已凋谢,买方订立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此案因此成讼。

  承办法官受案后,考虑到花卉买卖交易存在特殊性,一判了之不仅不利于后续工作开展,且更不利于双方真正化解矛盾。便与特邀调解员一边深入花卉大棚,为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一边通过电话与原告取得联系,“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调解工作。既积极引导被告明确买卖合同责任条款,避免因花卉在途运输不善而在买卖合同权责不明的情况下继续引发纠纷,又帮助原告维护其合法权益,从讲法说理方面向当事人阐述和分析双方的利益关系,逐步让双方当事人放下对抗情绪,友好地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成功握手言和。

  接下来,栾城法院将以践行“三下三进三联动”诉源治理工作体系为抓手,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目标,持续推出一系列切口小、发力准、见效快的务实举措,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时,重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将审慎善意的理念贯彻到执法办案中,为栾城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现代特色农业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栾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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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栾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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